Jiangsu University of Industry
江苏工业大学章程
(2026年修订版 · 公示草案)
文件编号:待发布 · 发布日期:待发布
公开征求意见
现就《江苏工业大学章程》(2026年修订版 / 公示草案)面向全校师生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待发布 · 意见反馈渠道:待公布 · 请以学校后续公告为准
序言
江苏工业大学源于一九五二年创办的连云港化工专科学校,是为学校之灯塔起源。一九七八年,学校更名连云港工学院;一九九八年,更名连云港工业大学;二零二六年,经批准正式更名为江苏工业大学(Jiangsu University of Industry,简称 JSIU)。
学校自创办以来,始终扎根连云港、面向海洋与工业办学。刘毅同志等老一辈奠基者,以深谋远虑、笃行致远之精神开创基业,其历史功勋与精神指引,是全体师生共同仰望的精神丰碑。
进入新时代,学校确立向海图强、深潜万米、实业报国、服务国家海洋战略与高端实体产业的办学使命,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面向深蓝的海洋工业大学,为海洋强国战略与高端实体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与科技支撑。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学校治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为江苏工业大学,英文名称为 Jiangsu University of Industry,英文缩写为 JSIU。学校法定住所为江苏省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 58 号。
学校实行一校三区办学格局,包括花果山主校区、海州校区与连云海港科教创新园。花果山主校区为综合科研与本科教学中心,海州校区为基础学科与工程实训基地,连云海港科教创新园为深海工程试验场与徐圩产业协同中心。
学校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行中国共产党江苏工业大学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学校与江苏省海洋工业科学院(JSMAI)实行“校院合一、深度融合、协同创新、一体发展”的根本治理体制,统筹推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文化建设。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工程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与创新型人才。
第二章 学校标识与大学文化
学校校训为“厚德重器 探渊求精”,是全校师生共同遵循的价值准则与精神追求。
学校校徽、校旗、校歌与标准色谱(含“苏工蓝”“苏工红”等标准色)体现学校办学理念与海洋工业特色,其具体式样与使用规范以学校正式发布为准。
学校设立校庆日与全海深纪念日,以铭记办学历史、传承深蓝精神。具体日期以学校正式发布为准。
学校倡导严谨求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报效祖国的大学文化,营造尊重学术、尊重人才、崇尚科学的良好氛围。
第三章 办学功能与学科科研
学校坚持工科立校、特色强校,立足海洋工业特色,以深海装备、海洋化工、海工芯片、深蓝绿能、新材料为主干学科,统筹基础学科与人文社科协调发展。
学校确立 7000-11000 米全海深科研攻坚方向,面向全海深无人深潜器耐压壳体与全固态钛合金焊接等关键核心技术开展系统攻关。
学校建立与徐圩石化基地的产业协同机制,围绕万亿级石化产业需求,开展特种高分子材料与深海耐腐蚀涂层等应用研究,推动成果转化与产教融合。
学校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以科研反哺教学,以教学支撑科研,构建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的育人体系。
第四章 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
中国共产党江苏工业大学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职责,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
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全面负责学校教学、科研与行政管理工作,并与江苏省海洋工业科学院实行一体化运行机制,统筹推进校院合一办学。
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履行政治监督与监督执纪职责,负责党内监督、纪律检查与廉政建设,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与咨询等职权;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学校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运行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
第五章 教学科研机构与“校院合一”运行
学校设置若干二级学院,承担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任务;学校与江苏省海洋工业科学院共建八大研究所,承担科研创新与成果转化任务。
学校实行二级学院与八大研究所人员双聘、设备共享、项目共担机制,促进教学与科研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江苏省海洋工业科学院设八大研究所:深海装备研究所、海洋化工研究所、深蓝绿能研究所、海工芯片研究所、深海矿产研究所、极地工程研究所、海洋监测卫星研究所、海洋生物医药研究所。
学校二级学院包括:海洋工程学院、化工与材料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机械与能源动力学院、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可依法依规调整、增设或合并二级学院与科研机构。
第六章 资产、经费与后勤保障
学校依法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对学校占有、使用的各类资产实行规范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与有效使用。
学校建立健全预算与经费管理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规范经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学校依法接受并配合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价。
学校规范采购管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教学科研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学校加强校园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完善师生后勤保障体系,为师生学习、工作与生活提供良好条件。
学校推进绿色校园建设,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建设平安、绿色、文明校园。
第七章 附则与公示说明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校,由学校授权的机构负责解释。
本章程的修订须经学校相关民主程序审议,并按规定程序报请核准后施行。
本章程自核准之日起施行。此前学校有关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为公示草案,现面向全校师生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与意见反馈渠道以学校正式公告为准。
附则与公示说明
本章程为《江苏工业大学章程》(2026年修订版)公示草案,供公开征求意见使用,不视为已正式核准的章程文件。
请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就本章程提出宝贵意见,具体反馈方式请以学校后续正式公告为准。
江苏工业大学
2026年修订版 · 公示草案